自己開餐廳,要買保險嗎? 買什麼保險? 有餐飲業綜合保險嗎?/大保法王

自己開餐廳,要買保險嗎? 買什麼保險? 有餐飲業綜合保險嗎?/大保法王

自己開餐廳,要買保險嗎? 買什麼保險? 有餐飲業綜合保險嗎?/大保法王

很多新鮮人畢業後投入了職場。但,也有需多新鮮人追求財務自由,選擇自己創業。根據經濟部統計,創業類別排行榜的前五名,幾乎清一色都是各類的餐飲業。所以法王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自己創業開一家餐廳,需不需要買保險,如果需要,該買哪些保險。

案例

1. 一名70多歲F老伯伯在一家餐廳用餐,上樓梯時不小心滑了一跤,造成四肢癱瘓,兩年後他到法院提告,法院認定餐廳有電梯,卻沒有適當引導及提示老弱婦孺使用,確有過失判賠364萬。

2. 餐廳廚師C,在廚房烹調的時候,因為電線擺放在員工行走的廚房通道上,沒有加以固定,剛好C經過廚房內通道的時候,因他的腳及鞋子穿過地上的電線,遭到管線勾住腳踝,致跌倒後左手插入放置一旁之油鍋中,因而受有左側上肢右手及臉部深二度至三度燒燙傷而起遺留了疤痕增生的永久傷害。

所以,從這些案例看來,開餐廳的風險是很高的。想開餐廳,初期又想省錢,不買保險當然也是可以,但你就必須要整天禱告或拜拜,請上帝或佛祖保佑餐廳都平平安安的,不會發生上面所講的事情。但,如果你有點風險管理的意識的話,法王建議你,該買的保險還是買一買,畢竟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萬一發生,萬劫不復。

《分析》

前言:台灣沒有一站購足式的綜合型保險

工程保險,有營造工程綜合保險,包括工作建物的財產、工作機構與鍋爐及第三人的體商與死亡責任的損失,一體承保,滿足商業保險將就效率的一站式購足的需求。但,台灣並未如香港有「餐廳綜合保險」或「店鋪綜合保險」,飲食業保險,還是須一樣一樣分開買。

1. 開餐廳保險規劃如何進行?

開餐廳不外乎三個元素:場所、員工、客人,我們從這三方面來分析。

(1) 場所

每一個餐廳一定要有營業場所,一家像樣的餐廳,大概需要幾十坪的營業場地。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的統計,「爐火烹調」一直是火災發生原因的第一名,而且比例佔所有火災的40%左右,所以經營餐廳,主要活動以烹調為主,對於超高的火災風險,當然必須妥善管理。最好的方法,建議每個餐廳負責人,無論你的店是自己的還是租來的,都可以去投保「商業火災保險」,讓無論是一般火災、爆炸起火或因為閃電雷擊而起火所直接造成的建築物、生財工具或機器設備的損失,都可以由保險來理賠。但是要注意,如果因為火災造成餐館無法營業而收入減少,商業火災保險是不能賠的,如果你希望用保險來補償因為火災導致不能營業的損失,你需要另外投保營業中斷保險。

(2) 員工

員工是跟你一起共同打拼,創造財富的夥伴,除了法律規定的向政府投保的勞健保以外,如果你認為應該提供額外的福利給員工,可以幫員工集體投保團體傷害險(也就是團體意外險),你可以選擇負擔員工全部的保費,或者跟員工約定由你負擔一部分的保費。團體傷害險讓員工不管在工作時或非工作時間內因為意外事故而導致失能或死亡,他的家人都可以得到一筆保險金的保障,也算是佛心老闆的一種具體表現。

另外一個很重要,法王建議最好要投保的是「雇主責任保險」。因為雇主雖然有幫員工投保勞工保險(餐飲業或飲食業勞工保險),在職業災害發生的時候可以對員工有失能、醫療等等的補償,但,如果是像案例二的情形,如果C廚師反過來告雇主的話,雇主的確有可能要負民事上的侵權責任,必須賠償員工的損害,這個損害金額,可能會超過勞保的補償金額,超過的部分,如果雇主不想自掏腰包的話,這個時候,如果你有買雇主責任保險,你就可以減輕很大的財務壓力,因為雇主責任保險,可以對受僱人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雇主應負的賠償金額超過勞保的部分來理賠。

以上可以統稱為「餐飲業員工保險」。

(3) 客人

前面有提到,餐廳必須有營業場地,營業場地是客人主要活動的場所,當然要妥善維護。但是,就算再仔細的維護,都很難保證意外不會發生,例如餐廳透明玻璃門擦太亮,但沒作適當之警告標示,使客人撞傷。餐廳服務生不小心將熱菜倒在客人身上,使客人受傷。辦吊燈鬆動,掉下來打傷客人。餐廳放給客人取用冰淇淋的冰箱漏電,造成客人受傷等等。為了避免這樣的意外被客人索賠造成不可預期的損失,餐廳負責人應該都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了公共意外責任險,只要客人在你的營業場所裡面,因為意外事故導致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而向你索賠,法院也判定你要負賠償責任的時候,這筆賠償金,就可以由保險幫你支付。案例一裡面,F老伯伯在餐廳滑倒造成癱瘓,法院判決餐廳有責任,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就可以賠,此一餐飲業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屬於餐廳第三者保險的範疇,與火災保險屬於第一人保險不同。

依據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條款,公共意外責任險分「營業處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活動事件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餐飲業投保的為前者。但有趣的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條款,對公共意外的定義並未定義,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理賠範圍規定:「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2.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 保多少金額才算足夠呢?

其實投保的金額多少才夠,牽涉的因素各有不同。例如火災保險的投保金額,就和店面的價值還有裡面生財工具與設備的價值有關。一般來說,法王都會建議「足額投保」,所謂足額投保,就是保險保障的金額,必須要等於投保的財產金額,這樣最能有完全的保障。但,如果你想省錢又願意自負一點風險的話,法王建議你可以選擇有「自負額」的保單。也就是保險公司只《賠損失金額 — 自負額》,而你自己承受自負額的損失,這樣依據《自付額÷總保險金額》的比率,保費最可以扣減4%到30%不等喔。

雇主責任保險也是一樣,你必須看幾的員工人數還有工作場所發生職災的風險而定。現在市面上的雇主責任保險,最基本的保障額度是每一個員工傷亡給付20萬,每一個事故給付100萬,在保險期間保險公司最多就是賠到200萬的上限。如果要往上加,員工傷亡就是每10萬跳一級,每一事故限額就是每50萬條一級,而保險期間理賠上限就是每100萬跳一級。另外,跟火災保險一樣,你可以選擇不同的自負額,自負額越高,保費當然就越便宜,最高可以扣減到15%。

至於公共意外責任險就比較特別了,因為餐飲業公共意外責任險是法律規定要強制投保,而且各縣市規定還不一樣,如果舉六都為例,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和高雄市都規定,90坪大的營業場所,最低投保金額是每一個客人死亡是300萬,每一事故最高給付上限是1500萬。但桃園市則是規定,只要60坪大的營業場所就要投保,每一個客人死亡是600萬,每一事故最高給付上限是3000萬。最嚴格的就是台中市了,台中市規定45坪大的營業場所就要投保,但保險金額下限,每一個客人死亡是300萬,每一事故最高給付上限是3000萬。所以,在選定餐廳的地點之前,最好是了解一下每個縣市對於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的規定。

濃縮版影片請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nZusgmM8AI&list=PL_shbkvbZr0zSfuHDL50olRFyu5ucIrVJ&index=8

原文出處:自己開餐廳,要買保險嗎? 買什麼保險? 有餐飲業綜合保險嗎?/大保法王

  • 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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