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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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中的保險新知
近幾月染疫傳不算數!網:防疫保單搶辛酸的?

國內疫情升溫,防疫保單再次熱賣,但現已傳出有不少業者因為賠率飆高,而紛紛調整保費或修改理賠條件。今天更傳出,有些產險公司竟宣布「4月到6月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雖然產險業者直言此說法不可能,金管會也出面說明,但此一傳聞可能已經造成保戶的人心惶惶。
實際上防疫保單究竟可以這樣「不算數」嗎?讓保護者計劃發起人張冠群教授帶你從法律專業角度看,買了防疫保單的消費者,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1. 已經生效的保單可以不理賠嗎?
答案是:不行!
「契約必須遵守」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法則!既然承諾承保,保險公司必須理賠,不然就有違約風險。
也就是說,若你有已經生效的防疫保單,只要符合接到居家隔離通知、入住集中檢疫所或住院治療等保單規定的承保事項,且沒有除外不保事項,就不能不理賠。
2. 已經核保通過,但信用卡還沒扣款,保險公司可不可以反悔不保?
答案是:不行!
保險契約是諾成契約,在保險公司跟保險消費者雙方的意思達到一致,契約就成立生效,有沒有繳保費並不影響契約生效!如果保險公司已經核保通過,代表對保險消費者提出的投保申請「同意」了,保險契約就此開始生效。
作業不及或來不及扣款都無法阻斷契約生效的效果!再者,已經生效的契約,保險公司也不能隨便以「沒有繳保費」…等理由作為契約終止的說法,現在保險公司已經違反誠信原則,完全不合理。
3. 你已經申請投保,但保險公司調整規則讓你未通過核保,這樣合理嗎?
答案是:不合理!
若消費者買了保單且當下「無明顯的拒保理由」,那保險公司為了拒保而調整規則或條件,肯定是不合理的。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保險契約訂定過程中,「公平合理及誠信原則」需要被嚴格遵守與落實遵循。已經申請投保,在沒有明顯的拒保理由情形下,保險消費者對保單核保能夠順利通過會產生「合理期待」。
如果保險公司在收取投保申請後,因為改變核保規則或條件,導致本來不會拒保的保單變成拒保,明顯已不符合消費者的合理期待,也違反誠信原則。
4. 舊的防疫保單到期,可不可以決定不續保?
答案是:看情形!關鍵是保單中有沒有「保證續保」條款
防疫保單都是一年的短期保單,到期就終止了!至於可否續保,要看保單裡面的續保條款是不是有「保證續保」的約定。
保證續保是指只要保險消費者有繼續投保的意願並持續繳交保費, 保險公司就不得任意拒絕該張保單的續保。相反的,如果條款裡面有提到「續保須經保險公司同意」,續保的主動決定權就在保險公司了。
目前絕大多數的防疫保單都沒有保證續保的約定;因此保單到期了,保險公司的確有權決定不要續保。
從上面不同情形可以看出,防疫保單究竟算不算數仍要依照保單投保的狀態與保單條款而定。保險消費者如果發現防疫保單的投保或理賠上有不利的情形或對權益有任何疑義,應該立即洽保險公司、金管會詢問,或是來信保護者計劃諮詢。
張冠群 (前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