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審閱期和保單撤銷期不一樣,一次帶你看清楚

保單審閱期和保單撤銷期不一樣,一次帶你看清楚

在投保傳統型人壽保險商品時,保險公司一定會請消費者簽一張「審閱期聲明書」,並且連同整份保單條款的樣張,給消費者審閱。但很多業務員往往告訴消費者:如果要審閱保單,保單審閱期免費,但保單3天審閱期間沒有保障(沒有保障當然不用付費),簽約時不必審閱,簽了保險放棄審閱期的聲明書,反而可以讓保障提前開始,反正保單簽約後反悔還有10天可以撤銷契約,等同保險的10天審閱期,而且保險契約撤銷的原因在所不問。但,保單審閱期與保險撤銷期真的一樣嗎? 今天法王就來帶大家看看哪裡不一樣。

1. 法律依據不一樣

★審閱期是《消費者保護法》明白規定的,是法律提供給定型化契約消費者的保障。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保險業者需提供至少3天的審閱期,讓消費者可以把保單條款帶回去仔細研究。

★保險契約撤銷期,是保險契約條款裡面定的,找不到任何法律上的依據。目前實務上作法雖然有10天(保險契約撤銷權何時生效?一般以收到保單後開始起算,以簽收回條上面填寫的日期為準),但保險公司是可以任意變更的。總之,收到保險單後超過10天,保險契約就不能再撤銷。

2. 保護功效不一樣

★審閱期是指簽約前先審閱保單條款,了解商品內容,再決定要不要購買。如果經過研究思考後發現,業務員推薦的商品其實不怎麼適合,就不訂約,也不必做任何動作,消費者不會受到任何拘束。

★保險契約撤銷期則是消費者先訂約,訂約後如果猶豫了、反悔了,可以向保險表示不定約而撤銷原本的契約。但,因為契約已經生效,所以多了一道「向保險公司表示」的手續。換言之,如果過了10天忘了講,契約就繼續有效,後悔也來不及了。

所以,審閱期讓消費者只要不定約,什麼責任都沒有,但契約撤銷期是消費者什麼都不做,過了10天,買到不適合的保險也無法撤銷。

3. 法律效果不一樣

★審閱期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如果保險業者沒有提供保單給消費者審閱,消費者事後可以主張不利的條款不構成保險契約的內容,但仍然可以享受保險的保障。

★契約撤銷期是一旦在期間內撤銷,契約就無效了,消費者當然也沒了保險保障。

4. 拋棄的方式不一樣

★審閱期因為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所以要放棄必須用書面,而且自己用書寫的方式,表明放棄,否則沒有人可以剝奪這個權利。

★契約撤銷期雖然定在契約條款中,但因為定型化契約條款是保險公司單方預先擬好的,不是不能更改,消費者完全無法控制。

※結論:

審閱期是消費者保護法提供給消費者的保障,保護力比只有契約規定的撤銷期強很多,千萬不要為了懶得審閱或貪圖方便,就輕易放棄了審閱期。建議大家拿到保單樣張,還是比較思考看看。

另外提醒讀者,目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規劃,投資型保單審閱期也應該適用,對消費者更有保障,建議可以多加善用。再來,有人說未來審閱期會廢除,直接用14天的契約撤銷其取代,所以保單審閱期爭議可望解套,這是謠言、這是謠言、這是謠言!法王小小爆個料:這個立法草案,行政院隨然一度提出,但已經撤回去了,所以消費者仍然保有保單審閱期與保險撤銷期兩個權利喔!

https://www.facebook.com/webtvasiatw/posts/2811267889139615

過時的新聞就是以下這則:

保戶權益大提升! 保單契約撤銷期延長到14天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消費者有時受到業務員煽動,之後發現自己買的保單不符合自身需求,若業務員沒有告知保單有3天審閱期就簽約,往往就等於民眾自身放棄審閱期的權益,引起許多爭議。保險局公布,在這次《保險法》修正草案中,刪除審閱期,直接明訂保戶有保單契約撤銷期14天,不只拉長保單契撤期限,也將保單契撤權拉高到法律位階,保障消費權益。

目前保險實務上,傳統型壽險在投保之前,保險公司都要提供至少3天的「保單審閱期」,讓保戶有時間詳細閱讀保單條款內容,了解欲購買的保單內容。但若保戶不知道、業務員未告知,保戶立刻就簽約,就等於放棄保單審閱期的權利。

若簽約了也沒關係,保戶若簽約後臨時反悔,保險業務員送保單給保戶簽收,保戶收到簽收回條上,最好押上日期,從那天隔日起10天之內,保戶都有權利用「保單契約撤銷期」要求該保單契約無效,保險公司須退還保戶繳交的所有保費。

換言之,目前保險實務上,保戶擁有「3+10」的投保反悔時間。但這過去卻未在法律上規定,僅有在自律規範中訂定,也引起眾多爭議案出現。

保險局預告,這次《保險法》修正草案中,會將保單契約撤銷期入法,拉高其法律位階。刪除3天保單審閱期,直接明定個人二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保單撤銷期有14天。換言之,若就算民眾不小心立刻就簽約,也不會有放棄3天保單審閱期的問題,直接擁有14天的保單反悔期,解決審閱期爭議,對保戶來說也是權益的保障。

原文網址: 保戶權益大提升! 保單契約撤銷期延長到14天 | ETtoday保險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21/1336983.htm#ixzz6omk2TL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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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保單審閱期和保單撤銷期不一樣,一次帶你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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